原标题: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近期表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2022年5月1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5月13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665,63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最高成交价为6.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176,282.2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5、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一、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近期表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2022-032)。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于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9、2022-059、2022-072、2022-085、2022-087、2022-095、2023-001、2023-003、2023-024、2023-026),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2年5月1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5月13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665,63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最高成交价为6.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176,282.29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间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增减持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总股本变化原因,为公司部分回购股份20,359,837股于2022年9月15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70,529,500股变更为1,250,169,663股。(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22日、9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2-082)
七、回购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8,892,141股(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4,630,000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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