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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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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5 07:46: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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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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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45版)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新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75%股权,广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白涛;注册资本:30亿元;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经营范围: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及股权咨询;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服务业务。广新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广新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省广集团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省广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陈钿隆;注册资本:174,333.713万元;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96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G座;主营业务:媒介代理、数字营销、品牌管理、自有媒体发布、公关活动等服务。省广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省广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3.杜邦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杜邦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杜邦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批发、进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杜邦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杜邦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4.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二路9号;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宁波杜邦帝人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5. 金辉公司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也是公司的参股公司,金辉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金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有江;注册资本:12,000万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一座二幢17层;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金辉公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金辉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 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 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考与其他非关联市场主体的同类交易,按月度或季度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子公司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2.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省广集团签订《佛塑科技产品展示中心设计服务合同》,委托省广集团按照公司要求设计产品展示中心,设计服务费总价人民币15.211万元(含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活动各项执行条款结束时终止。

3.公司与杜邦鸿基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5.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股东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鸿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6.公司拟向金辉公司出租物业,预计2023年全年租金不超过10万元;如公司代为收取水、电、气等费用,则由公司按照金辉公司的实际使用的水、电、气的数量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收费单价据实收取(销售水电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具体事项签署相关的租赁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23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条件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根据2023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拟为合捷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等股比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为合捷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合捷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于超过本议案核定担保额度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担保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事项批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主要信息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合捷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合捷公司将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在董事会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与银行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合捷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资金周转率,促进其经营稳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合捷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按股比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合捷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79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44%,均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44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6%,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不定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务业务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4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纬达光电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详见纬达光电于2023年3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开展理财业务。委托理财须选择商业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尤其关注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中低风险产品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

2.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预计2023年国际政治因素对外汇市场的影响逐渐加强,全球经济走势具有不确定性,令外币汇率波动持续加剧。受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影响,公司通过利用外汇衍生工具,合理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以规避汇率风险。此外,公司将根据境内外市场融资成本情况,择机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归还到期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为规避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进行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远期结售汇等操作进行外币借款锁汇。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董事会批准额度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 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 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外汇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3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金额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操作当日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远期结售汇,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外汇掉期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将按照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制定《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内容和流程、后续管理等要求作明确的规定,加强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放弃权利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的参股公司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亚化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化中国)因其最终控制人炎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洲集团)业务调整需要,拟将亚化中国所持亿达公司62.3001%股权转让给亚化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洲胶粘)。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亚化中国转让亿达公司62.3001%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权利)

本次放弃权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股权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住所: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万洲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其政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PVC相关塑胶制品、各式胶带、相关的切割器及其零配件、胶粘制品、离型纸,销售自产产品;非自产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亚化中国持有万洲胶粘100%股权。

万洲胶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412.55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孙妮英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风林路222号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胶粘制品、胶粘材料,聚合、涂布及加工生产相关产品和提供有关的技术性服务。

股权结构:

亿达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放弃权利的情况

经中国台湾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亿达公司全部所有者权益,乘以亚化中国持有亿达公司股权比例62.3001%所对应的价值为台币494,184,214元,折合人民币112,905,115.58元(按汇率1:4.376986919)为基础进行定价。亚化中国按人民币112,905,115.58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62.3001%亿达公司股权转让给万洲胶粘。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若公司不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涉及金额为112,905,115.5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亿达公司的企业类型将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由1,412.55万美元变更为人民币8,838.845325万元,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亿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亚化中国将所持亿达公司62.3001%股权转让给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万洲胶粘。本次股权转让为炎洲集团控制下的企业间的股权转让.亿达公司转为内资企业后的税收、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没有影响,不会影响亿达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持有亿达公司股权比例没有变化,亿达公司仍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仍按照权益法核算亿达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

公开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最终成交价格仍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交易结果,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持有金辉公司25.515%股权,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一)前期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5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调整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辉)100%股权挂牌底价,以14,753.83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在产权交易中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金辉公司及其三水分公司所持芜湖金辉债权480.17万元(该债权数为截至2022年5月数据,为金辉公司与芜湖金辉的往来款,实际数以股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该债权账面值为准,下同)一并挂牌转让(以下简称第四次挂牌)。如按14,753.83万元挂牌价格无人受让,将挂牌底价下调至13,278.45万元重新挂牌(即评估价14,753.83万元下调10%),上述债权480.17万元一并挂牌转让(以下简称第五次挂牌)。如仍无人受让,将继续下调挂牌底价至11,950.60万元重新挂牌(即评估价14,753.83万元下调19%),上述债权480.17万元一并挂牌转让(以下简称第六次挂牌)。如无受让方摘牌,金辉公司将终止挂牌,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8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二)前期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2月8日,芜湖金辉股权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挂牌,均无人摘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按照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在产权交易中心延期挂牌中。

(三)本次调整挂牌方案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鉴于芜湖金辉股权实施了六次挂牌仍无人受让,结合市场情况及芜湖金辉资产评估情况,同意金辉公司调整转让芜湖金辉100%股权的挂牌方案,重新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调整挂牌方案如下:

1.调整挂牌价格

金辉公司拟申请芜湖金辉全部股权挂牌底价参考前述第六次挂牌价格下调10%,即从11,950.60万元下调为10,755.54万元,金辉公司及其三水分公司所持芜湖金辉债权1,172.35万元(该债权数为截至2023年1月31日数据,实际数以股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该债权账面值为准) 一并挂牌转让,本次重新挂牌总价为11,927.89万元。

2.增加调试过渡期的约定

在挂牌条件中可给予意向方调试过渡期,约定意向方应在取得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资格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进入调试,调试开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试。并在挂牌条件中明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不需要调试过渡期的意向方优先。

调试过渡期届满前,经金辉公司与意向方确认芜湖金辉现有设备无法贯通产出满足合格标准量化指标的隔膜产品,意向方有权提前选择行使解除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金辉公司协调产权交易中心将意向方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意向方应承担的服务费后不计息退还给意向方。如调试成功,意向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后续付款义务。

3.调整付款方式

意向方可选择需要调试或不需要调试的一次性付款方式。

意向方摘牌保证金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30%,须收齐全额交易款项再办理产权变更。具体为:(1)若意向方需要调试的,则在调试完成后由双方共同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函,收齐全额交易款项后,由产权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取得交易凭证后,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2)若意向方不需要调试的,则收齐全额交易款项后,由产权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取得交易凭证后,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4.增加设备调试成功完成交易的约定及设备调试不成功的退出约定

在挂牌条件及《产权交易合同》中明确以金辉公司推荐原料,按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国标GB/T 363630-2018作为现有设备的验收标准。若摘牌意向方选择需要调试过渡期的,则按验收标准产出合格产品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内与金辉公司共同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函,并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明确若调试成功后,意向方不按合同约定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函并支付尾款的,金辉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若在调试过渡期内调试不成功,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意向方必须立即退出,除取回已支付的款项本金(扣除意向方应承担的产权中心服务费)外,不对挂牌标的项目享有任何权益,也不能主张任何补偿。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披露相关情况。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2日

住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福州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海星

注册资本:31,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及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金辉公司持有芜湖金辉100%股权。

芜湖金辉主要财务情况 :

单位:万元

芜湖金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金辉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如下:

1.芜湖金辉未决诉讼案件1宗,为芜湖金辉诉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莞迈科)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粤1972民初5177 号】,标的金额148,433.95元,一、二审均已判决芜湖金辉胜诉。东莞迈科启动了破产程序后, 芜湖金辉已于2020年3月完成债权申报工作,2021年9月14日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金额为155,826.65元。目前东莞迈科破产管理人尚未完成资产处置与债权分配。

2.芜湖金辉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宗。为芜湖金辉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冶)的施工合同纠纷,共计合同签订金额 82,238,817.58 元(含签证和扣除暂列金,金额最终以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芜湖金辉已向二十冶支付金额 70,262,299.39 元,双方对未付金额存在较大争议。2022年4 月13日,二十冶向法院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芜湖金辉一银行账户被冻金额为313.18 元。2022 年5月24日,芜湖金辉收到法院发来关于二十冶起诉芜湖金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2022)皖0207民初 3291 号,于5月12日立案】等法律文书。芜湖金辉已选聘代理律师团队予以应对,提起反诉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现尚未收到最终鉴定报告,待法院、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下一步的法律程序安排。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能否成交及最终成交价格、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金辉 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待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员工进行安置。

(二)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 业享有和承担;

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 有和承担。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金辉公司25.515%股权,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金辉公司因芜湖金辉继续亏损,为了盘活资产,保障股东利益,调整芜湖金辉股权的公开挂牌底价,同时将金辉公司及其三水分公司所持芜湖金辉债权一并挂牌转让。公司根据芜湖金辉股权的评估结果、实际交易情况预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对金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待公开挂牌转让结果才能最终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初步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2023年收益造成重大影响。芜湖金辉相关债权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对公司2022年、2023年收益不会造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芜湖金辉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鉴于本次股权挂牌转让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方仍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芜湖金辉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芜湖金辉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来源网址:https://www.sohu.com/a/658780612_1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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