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市的新股万润新能,发行价高达299.88元,是IPO史上第二贵的新股,仅低于禾迈股份557.8元的发行价。摇号中签的人肯定以为拿到一只大肉签,但是事与愿违,大肉签今天开盘就破发了,低开于249.99,最高259.99,盘中最大跌幅接近30%跌幅,中一签亏接近5万元,相当于普通人一年的工资收入。
万润新能的主承销商是东海证券,东海证券将花4.59亿元认购投资者弃购的部分。此外,东海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还参与了战略配售。东海证券获配42.61万股,获配金额达1.28亿元。也就是说,东海证券花了5.87亿元,全额认购万润新能。而万润新能今日上市大跌27.6%,意味着,打新认购者中一签将亏损4.14万元,东海证券也将浮亏1.62亿元。而东海证券21年全年净利润才2.29亿,今年上半年利润1.43亿,基本这把保荐把半年利润都亏没了,后续如果继续下跌,亏损将即加大。
以上是投资者在专业投资平台对万润新能上市首日表现的描述。那么,这家公司到底为何大跌?专业投资平台有一篇文章《锂电池赌不动了?》,我觉得道出了实质,写得很好。
因为最上游话语权较高的锂矿供应商天齐锂业估值仅8倍,赣锋锂业估值也就10倍左右,同行业的德方纳米估值也不到20倍。
整个锂电池产业链最赚钱的矿厂天齐半年赚了103.28亿,赣锋半年赚了72.54亿元,而且毛利率超过70%(堪比白酒),但资本市场为什么只给出了10倍左右的估值?
1.一方面是因为锂矿是周期,过去一年的价格涨跌并非是技术上的创新,而是供需失衡以及航运价格暴涨所致。
2.另一方面是市场预期变差,涨价预期已经打满,同时机构普遍预期2023年和2024年的利润增速会下滑至低双位数增长。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考虑,任何产业想要健康长期发展,那上中下游的利润分配都应当是合理的,而现在锂电产业链除了卖矿的赚钱,中下游的电池厂也就只拿到了制造业的利润,最下游的整车厂几乎全面亏损
碳酸锂价格的涨跌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公司在招股书中也有针对2021年毛利率较高的现象给出解释:主要是2020年年末至2021年一季度囤积了大量的低价碳酸锂库存。
根据招股书中披露,2020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份额中,公司以13.5%排名第三,前二分别是湖南裕能、德方纳米,贝特瑞排名第四。
而且同行业的客户重合度较高,德方纳米、湖南裕能、富临精工以及安达科技下游最大客户均是宁德时代和比亚迪,这就意味着高度竞争的环境下,公司很难有议价权。
这篇文章说出了事实。北交所贝特瑞不断下跌也就理解了。我们还能想到新三板明星股安达科技。
安达科技9月29日公告称,公司将于9月3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恢复转让交易。停牌原因为: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达科技于2014年6月18日登陆新三板,目前属于创新层,交易方式为做市转让,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磷酸、磷酸铁、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销售。
安达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实现营业收入2,901,825,489.98元,同比增加555.7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993,357.00元,同比增加2,013.72%。
报告期内,公司的磷酸铁锂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较上年大幅上升,使得净利润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1、近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爆发性增长,同时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磷酸铁锂的市场需求也大幅增加;2、受主要原材料,尤其是碳酸锂价格大幅上涨的推动,磷酸铁锂产品的价格也大幅上涨;3、2022年度上半年出货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从万润新能的破发,可以看出投资安达科技将来也需要小心。
其实这种现象,就是景气度陷阱。我在2018年8月23日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发表在《每日经济新闻》。题目是《新经济公司上市考验市场主体估值定价能力》,四年过去还有参考价值,摘录如下:
对新经济公司的估值,还要观察行业景气度,预防陷入景气度陷阱。企业往往会选择在行业高景气周期集中进行IPO,当行业IPO达到峰值,意味着行业指数及估值已达高点,随后很有可能迎来二者的回调,行业景气水平下行。
以新能源行业为例,政府扶持政策与补贴标准的变化,使不少新能源公司业绩随着行业景气度大起大落。如果企业选在业绩最高点IPO,很容易询得高价和高市值。但这种企业上市以后极容易在政策变化后业绩大幅变脸,投资者容易遭到“戴维斯双杀”。金风科技、华锐风电等新能源公司,都是A股投资者心中永远的痛。
因此,对于一些高度依赖政府补贴、行业周期性强的新经济公司IPO,投资者需要特别小心,不要落入“景气度陷阱”。
在新经济公司估值定价中,机构投资者具有关键作用。一是机构应发挥研究优势,为新股合理定价。监管层也要求券商报价应有充分的研究基础,要履行严格的决策程序,保持专业机构应有的独立、客观、理性、审慎。
二是作为询价对象,要切实对新经济公司进行深入研究,而不是像目前的IPO询价一样,只是以公式倒推新股发行价。
三是对IPO发行方起到制约、约束作用,防止拟上市的新经济公司要价过高,损害投资者利益。
应该说,逐利是资本的本性,有些新经济公司的业务、商业模式本身也不清晰,极容易浑水摸鱼、瞎忽悠而漫天要价。在这方面。机构作为主要的询价对象,应切实代表投资者约束发行人的高估值冲动。
(获取更多内容,请关注同名微信公众号“朱邦凌”)
来源网址:https://new.qq.com/omn/20220930/20220930A028SY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