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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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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5 05: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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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性存款、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8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0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6,353.1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954.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60号)。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4,824,684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999,996.92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137,480.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862,516.0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并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7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性存款、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通知性存款、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员共和国证券法》《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824,684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72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01,000,000元变更为425,824,684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25,824,684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预计在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授权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申请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4日

本版导读




来源网址:https://www.sohu.com/a/653852613_1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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